住房、性交 及 电动车在郑州
集体宿舍或许能节省成本;对劳工权益却是灾难性的
在郑州的新厂建成之后,比亚迪预计年产量将达100万辆。
近几个月的新闻大肆吹捧比亚迪为巩固其在新能源领域的位置而打造的「自有城市」,其规模之宏大和技术之精湛令人叹为观止。这种赞誉却忽略了一个简单的问题:他们将如何为员工提供住房?感谢您探访经济权益协会!请免费订阅以收到最新作品,并考虑付费订阅以支持我们的工作。
走出农村… 住进宿舍
在1990年代,数亿中国公民为了在新兴出口导向制造业中谋生而涌入城镇。大多数当时这些人都是第一次从乡下来到城镇。不过改革开放前的政策旨在限制公民从户口所在省份搬出去。与下面最关切的,这政策限制了中国公民的住房。
1990年,中国的租赁房屋市场发展落后。即使在1999年政府停止将住房与在国企的「单位」就业挂钩在一起,租房者平时仍需证明其居住权。而从乡下新招的打工者在他们工作的城镇里却无法做到这一点。最初的改革忽略了低薪水、在城镇没注册的外省打工者。这导致了中国特有的「宿舍制度」的兴起,即企业将大多数员工安排在接近工作地的集体宿舍中。 1990年代的问卷结果显示,75%的外省员工居住在雇主提供的宿舍。对于新从乡下来、对城镇生活了解有限的员工来说,集体宿舍既便利又经济。宿舍就有利于企业招聘这些在新环境中缺乏自信的新员工。
夫妇何去何从?
企业利用其对省外员工住房选择的不当影响力,干涉员工的私人生活。更明显的是,集体宿舍限制了员工与配偶、子女或其他受扶养人同住。新入职的员工或期待过年前离职的临时工或许不介意这种限制。工作更稳定的员工反而会担心企业是否提供「夫妻房」。中国企业平时只提供少数的夫妻房,而这种住房常常只给更有技能的员工住。因此,多数员工感到必须与配偶分开居住,并另找他人照看孩子。这对企业来说有好处,因这样可以避免在强制请员工加班时,不用与员工受扶养的人争夺时间。
稍微不明显的是,集体宿舍也限制了未婚的员工。事实上,「夫妻房」这个名称指的是 「已婚夫妇房」,想入住的员工也常常必须先提供个婚姻证书以证明两人符合入住条件。不过没有政府见证的、书面婚姻承诺的夫妇也会想享用私人住宅。换句话说,四人或四人以上的、男女分楼住的宿舍并不利于员工的性生活。
企业宿舍并非解决当时矛盾的唯一方法。它们之所以具有吸引力,是因为相关区域政府不愿修改法规以支持独立于企业的住房发展,即使选择之一是独立于企业的宿舍。再说,中国政府并没有无辜地对企业宿舍的演变视而不见。在1990年代,中国政府实施了其历史上最苛刻的独生子女政策。这政策,对城镇户口持有者的限制较严苛,而对乡下户口持有者的限制则较为宽松。因此,数百万贫困的农村「居民」涌入城镇构成了一个独特的问题。能限制城镇新居民与配偶同居或另寻求性交的自由,有利于政府实现当时自身设定的目标。
租房子的自由
工人们感觉到集体宿舍对其生活的限制。因此,外省的打工者寻找了选择性的住房,常常透过愿意忽略所需文件的房东「非法」租房。法规的漏洞使得郊区的房主能够在政府的干预较少的条件下,将房屋租给未有该有文件的居民。住城镇却持有乡下户口的中国公民的人数就促进了「城中村」的兴起。除了企业宿舍,城中村也就变成低薪水外省打工者的核心住房选择。
2000 年代,城市不断扩张,拆除或重建这些非法出租给「未注册」居民的街区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由此引发的低薪水打工者住房危机促成了许多具有价值的改革。 2014年,中国政府发布其「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承诺2020年前,允许1亿持有农村户口的人在他们常驻的城镇落户。 2014年的其他政策调整,如「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也承诺改善乡下来的、低薪水打工者的住房状况。近期研究显示,真正能从乡下到工作所在城镇迁户口或定居的劳动者人数仍然不多。大多数城镇仍然透过改善租赁住房政策来适应这些劳动者的存在。
在这种较为宽松的环境下,有更多低薪水的打工者选择租屋居住。这一点从居住在宿舍的外省员工比例的下降中可见一斑。 2012年,我们对服装和玩具业200家制造商的8,000多名员工进行了问卷,结果显示只有34%的员工居住在企业提供的宿舍。经济权益协会也在2012年和2015年对大概50家电子制造商的5,000多名员工进行了问卷。在此期间,居住在宿舍的员工比例从31%下降到27%。由于问卷涵盖的行业范围较广且时间跨度有限,因此不足以得出确切的结论。尽管如此,这些结果仍然给人一种印象,即居住在宿舍的员工人数在减少。这与其他来源的数据相符。正是在这种环境下,一些企业似乎出于自愿,开始在企业宿舍提供免费无线网路服务 [我们在这里探讨这点]。
新型寻租行为
随着打工者在城镇中拥有更多定居空间,而低成本住房选择减少,住房成本必然上涨。投机取巧的寻租行为加剧了这一趋势。多名经济权益协会访谈的工人反馈,每当政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时,房东都会跟着提升租金。这其实抵消了工人购买力的提升。
大型企业受此现象的影响较大。租住独立住宅的员工经常批评企业偏袒住在宿舍的员工。宿舍实际上补贴了员工的生活开支。中国企业有时会透过向不住在宿舍的员工提供住房津贴来减少这种批评。不过员工常常选择在工作地点附近租房,以减少通勤时间。又一次,几名大型企业的员工曾向经济权益协会反馈,每当企业上调其住房津贴时,附近房东会听到政策更新的信息,就跟着上调租金。
可设想,企业可能给员工100元的租金津贴。在租金上涨的压力下,工人会请企业上调津贴。企业可能同意,津贴从100元提到150元,不过这么做的话,知道自己的房子是租给该企业员工的房东,下个月就会将租金提高50元。这听起来像是只有房东受益而其他人受损的局面,确实如此。
这些与政策调整同时发生的寻租事件并非个案,似乎显示了中国经济内部的紧张局势。例如,金川集团位列《财富》世界500强,是全球最重大的镍矿及其他新能源产品所需矿石制造商之一。这家国有企业为部分员工提供住房,或允许他们自行购买优惠价格的住房。不过当该公司实施新政策,计划在2024年减少享受住房政策的员工人数时,新闻称,周边区域的房价「一夜之间」飙升。正如工人们所说:“厂里发工资,房东跟着笑。”
回到郑州
比亚迪很可能正在经历这些现象。作为中国大陆最大的雇主之一,据报其员工人数接近100万人。所以我们应预料到,比亚迪会意识到其大厂区周边社区的业主是如何攫取比亚迪给员工的更高薪水和激励措施的,从而削弱其在员工招聘、留任和生产力提升方面所做的努力。
比亚迪在决定投资郑州时,很可能已经设想这些现象的后果。据新闻,比亚迪预计在郑州头几年内将雇用5万名员工;随着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的完成,他们还将招聘更多员工。如此规模的园区,其周边住宅必然大部分将被比亚迪员工占据。如果附近房屋的业主与比亚迪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他们很容易将租金与比亚迪的薪水和津贴挂钩。
因此,比亚迪希望郑州的大部分员工入住集体宿舍也就不足为奇了。据媒体称,他们将提供每间四至六人的宿舍。值得称赞的是,出口区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中 [这里和这里] 包括为比亚迪员工设计的 12,000 多套可供出租的住宅,为他们提供了一些独立的选择。即使有 12,000 套可供出租的房屋,这些数字也暗示着 80% 的员工需住在集体宿舍。
对中国社会的代价
我们不否认郑州市政府成功吸引新能源技术落脚该地所带来的「胜利」。郑州无疑会因此有益于不可忽视的经济发展。同样,政府在租赁住房的参与,尽管房屋的数量有限,但这么做是明智的,可以避免在没有政府参与的条件下可能出现的过度寻租现象。不过…
比亚迪期待比例如此高的员工住在集体宿舍的选择与员工的住房偏好不符。集体宿舍对企业有益,因便于员工的加班并能降低住房成本。这却为社会带来了代价。以下我们将探讨其中两项代价:
过度寻租是压制工人权益的后果之一
中国对工人动员、抗议和罢工的压制导致收入下降。在这种条件下,更多工人的薪水是与政府一言规定的最低标准挂钩的。这减少了经济中薪水水平的多元性,而我们认为,这在不可忽视程度上扩大了我们所看到的过度寻租现象——每次公共政策上调最低标准时,房东都会攫取工人的购买力。
如果中国政府允许工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一些工人就能争取到企业的让步,从而获得更多企业利润。这些工人会多花在住房的租金上,最终也使房东受益。然而,来自收入更加多元化的劳动队伍的工人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租住的住房,从而激发房东之间的竞争,促使他们改善住房条件。在目前的条件下,房东的投资动力不足。他们的租金上涨与工人的购买力同步,而工人的购买力又受到公开的、单一议题政策的限制。这些政策以统一的时间表在整个区域内进行调整,便于房东的利益保护。
因此,我们认为,中国当前生活成本危机的严重度源自于政府过度依赖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定来引导经济发展。政府担忧花在工人身上的钱会弱化国家的竞争力,所以政府压制着工人的权益。但从长远来看,忽视工人的需求只有利于其他利益团体的崛起,进而削弱竞争力,同时工人的购买力也被限制,使工人难以提升自身能力,也难以创造更持久的经济发展条件。
没想到吧!强制数千万公民居住在集体宿舍的国家,生育率很低
中国的生育率已经低到专家认为这将损害国家的就业和繁荣。事实上,中国政府目前正在实施相关政策,鼓励公民成家立业并生育子女。独生子女政策的长期影响通常被认为是造成此问题的根源。
我们进一步提出假设:年轻人的生育意愿很可能会受到他们自身童年经验的影响。让数千万工人在集体宿舍居住近40年的政策,实际上迫使家庭分离,不利于培养他们渴望建立家庭的童年。这种假设并非空穴来风,似乎也有其他人开始探讨这个问题 [可参阅此处和此处]。
中国政府应重新检讨这些问题,并考虑采取除胁迫和宣传之外促进生育的措施。
关于行为守则的一些反思
尽管企业控制的住房有时会过度限制员工的生活,许多因素可能导致行为守则对住房问题保持沉默。生活工资的承诺最接近触及这个主题。但即便如此,仍有许多问题没有整齐的答案。集体宿舍的供应应如何影响最低住房费用的决定?我们如何衡量夫妻同住的可能性?如果员工不与子女同住,如何算员工因此需承担两处或多处住所的费用?当员工得离开自己选择的家去寻找工作时,我们需更明确地谈他们的住房需求。
问题远不止于此。我们该如何判断集体宿舍何时是吸引新进员工的合理方法,何时又过度限制着员工的生活?当房东透过过分的租金来削弱员工收入成长时,我们该如何应对?如果政府实施了合理的租金管制的话,如何建立相应的机制来修订这些随着时间需演变的限制?如果政府无力提供或资助住房,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租金,由企业控制的住房模式便能巧妙地使产权利益与促进就业的努力更加一致,因为合理的租金限制能直接使企业受益。然而,如何才能限制企业在工作之外对员工生活施加的干预呢?我们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深思和公开的探讨。


